近日,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正式印发实施。在这份擘画未来五年发展蓝图的纲领性文件中,一项关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文化工程——“民乐中国”项目被明确写入。

《纲要》在第十三篇“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建设文化强区”中,专章部署文化繁荣发展任务。其中,在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”部分明确提出,要“实施‘民乐中国’项目、地方戏曲振兴工程”。这一表述,将民族音乐(民乐)的系统性保护、传承与发展,置于自治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之中,赋予了其前所未有的战略意义。
“民乐中国”项目的纳入,是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关于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。它不仅仅是对传统音乐形式的保护,更是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,推动民族音乐融入时代、服务人民、走向未来的系统性工程。项目旨在深入挖掘包括各民族优秀传统音乐在内的中华民乐宝库,通过创新性的传承手段、现代化的表达方式和产业化的开发路径,让古老的民乐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。
“民乐中国”项目写入自治区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,吹响了新时代民族音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集结号,这承载着中华民族深厚情感与智慧的民族音乐,必将在这片热土上薪火相传、弦歌不辍,为“建设文化强区”、“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”奏响更加恢弘动人的时代乐章。